成品油:山东省、北京市自7月1日起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导语] 继2019年2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之后,2月13日山东省也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其中都明确指出在2019年7月1日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在2月1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国六b阶段分步实施时间和限值要求见如下表格:
在2月13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出,要加快提升油品质量标准。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严格落实营运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严格对照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头管控,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国Ⅵ标准与国V标准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对于轻型汽油车CO、HC、NMHC和NOx排放将比国V阶段降低5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40%左右;对于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将比国V阶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颗粒物粒数(PN)限值要求。实施新标准将有利于提升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来自卓创资讯成品油 戴田东)